惠民管理部:开展公积金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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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2月份是我省第五个法治宣传教育月。11月30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民管理部在惠民县行政审批大厅参加由惠民县普法办举行的12·4国家宪法日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上,惠民管理部工作人员积极与办事群众沟通交流,通过讲解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对比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区别进行公积金政策宣传,同时也对群众现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住房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等特点,单位与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应尽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福利也是职工应有的权益。惠民管理部将以为群众服务为中心,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利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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