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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基础信息的通知

2018/04/17 1.0w 阅读 493 点赞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基础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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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采集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提高中心为缴存职工服务水平,我中心决定自2018年4月16日起开展清理核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采集表》填报

1、基本表获取方式各缴存单位可以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也可以在市县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现场拷贝。

2、填报内容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和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

二、《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信息表》填报

1、基本表获取方式各缴存单位经办人持U盘到我市各公积金网点拷贝。

2、填报内容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职业信息、个人其他信息等。

3、填报规则基本表已经包括当前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各单位仅需要对其他字段内容予以添加,切勿随意调整表内顺序,更不可随意删除、增加职工。

三、工作要求

1、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及缴存职工个人是住建部实现全国公积金信息系统联网和通过网络进行公积金缴存和实时支付业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填报的内容规范、准确、完整。附件一:单位基础信息统计表.xls

2、缴存单位信息应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内容一致,单位性质、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经济行业代码等应按国家规范标准填写。

3、各缴存单位在现场拷取缴存职工基础信息基本表后,要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表内所有内容,证件号以“字符型”类别录入,婚姻、户籍、职称、职务等信息以国家规范标准填写。

4、本次填报相关国家规范标准可到市、县公积金管理部门拷取或在网站下载。

5、请各缴存单位务必在4月30日前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采集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础信息表》纸质及电子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各一份报送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四、各网点及咨询电话:

市中心:     0543-3366765 

经济开发区管理部: 0543-3096366

惠民县管理部: 0543-5321164

阳信县管理部: 0543-8211061

无棣县管理部: 0543-6782207

沾化区管理部: 0543-7314426

博兴县管理部: 0543-2308823

邹平县管理部: 0543-4266755

北海新区管理部: 0543-6578106

特此通知。

附件:1、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表.xls 

      2、缴存职工信息内容国家规范标准.xls 

      3、缴存单位信息内容国家规范标准.xls        

2018年4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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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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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