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市直机关管理部于2017年12月15日起,对市直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进行集中调整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滨州市
根据滨财综〔2017〕49号文件精神,市中心市直机关管理部于2017年12月15日起,对市直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进行集中调整,截至2017年12月29日16时,完成110户统发单位4000名职工基数审核,月缴额由5717734.32元调整到5863316.88元。(涉及部分行政编制职工在2017年未有晋级晋档,工资基数未有变动)
编辑:管理员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