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577号(受送达人:滨州君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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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滨州君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宋文璇与滨州君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577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577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如下:对申请人的请求按撤回仲裁请求处理。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十一楼),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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