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张卫光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公示

2026/05/26 1.4w 阅读 384 点赞

关于对张卫光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公示

浏览次数:

根据《关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张卫光进行了医学检查及现场鉴定,符合《因病标准》4.1.12条款,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525日至2026529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承应当告知实姓名。

监督反馈电话:0543-8173009

邮寄反馈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建大大厦910室

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