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鲁371625认定工伤(2026)14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受送达人:山东鼎诚政务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2026/06/04 1.0w 阅读 146 点赞

鲁371625认定工伤(2026)14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受送达人:山东鼎诚政务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山东鼎诚政务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孙庆国202633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316日予以受理。202659日我局作出371625认定工伤(2026)14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孙庆国2025817日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经EMS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你单位现决定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博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博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工伤决定书领取地址:博兴县新城二路766号人社局704办公室,电话:0543-2399033。

特此公告。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6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