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2026/06/17 5.9k 阅读 158 点赞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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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5%,退休人员同步提高5%。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4500元/年,退休人员5500元/年,其中1000元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中列支。居民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医药费年度限额400元。可在参保县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