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惠劳人仲案字〔2026〕第145号(受送达人:孙志勇)

2026/07/03 1.1w 阅读 103 点赞

惠劳人仲案字〔2026〕第145号(受送达人:孙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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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孙志勇:

本委受理山东惠民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孙志勇违约金纠纷一案(惠劳人仲案字〔2026〕第145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惠劳人仲案字〔2026〕第145号仲裁裁决书。

惠劳人仲案字〔2026〕第145号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非终局裁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惠民县文安路162号二楼205室),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