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滨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6/07/06 1.1w 阅读 539 点赞

关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滨州申请授予

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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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第7号公告和省司法厅第378号公告,现就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在滨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8日8时至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滨州市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不办理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申请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滨州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拟在滨州市申请的人员,请于7月14日到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进行现场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内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人无需提交本人照片。

上述材料原件经滨州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43-3361248

                           滨州市司法局

                          2026年7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