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310、311、312号公告(受送达人:石家庄途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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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石家庄途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彤、张家琪、郝瑾桐与石家庄途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310、311、312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定于2026年8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滨州市总工会一楼(黄河十二路市民健身广场东邻市总工会南门一楼东侧)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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