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鲁371625认定工伤(2026)13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受送达人:博兴国宇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2026/07/14 1.4w 阅读 54 点赞

鲁371625认定工伤(2026)13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受送达人:博兴国宇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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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国宇升降机械有限公司:

刘文君于2026年2月28日向我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3月13日予以受理。2026年6月26日我局作出鲁371625认定工伤(2026)13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刘文君2025年7月26日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经EMS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你单位,现决定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博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博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工伤决定书领取地址:博兴县新城二路766号人社局704办公室,电话:0543-2399033。

特此公告。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