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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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公示。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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