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召开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
为规范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标准化建设,8月14日上午,全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惠民县召开,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李红雨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魏集镇、胡集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建设现场,并在胡集镇召开推进部署会议,惠民县民政局介绍了相关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社会救助法和深化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社会救助“一件事”集成办理成效的根本需要,事关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要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窗口设置,提高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真正做到便捷申请、及时受理、高效办理。
会议强调,窗口标准化建设要做到“六个要”。一是窗口标识要醒目,方便群众查找、辨识求助。二是办理事项要明晰,按照社会救助“一件事”集成办要求,明确涉及民政、教育、医保等6个部门20项救助帮扶事项的申请材料、申请方式、政策规定、办理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在申请相关救助事项时随时查阅、取阅和填写。三是窗口人员要配备到位,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设置工作岗位标识牌,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机制,持续提升经办能力水平,落实好帮办代办要求。四是部门职责要明确,对社会救助“一件事”具体事项,明确承办部门及具体经办人员、联系方式,及时做好转办督办。五是工作制度要上墙,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投诉处理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及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制度刚性保障服务规范。六是运行机制要高效,建立落实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线下“统一受理、按时办理、及时转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全流程闭环运行机制,确保群众救助事项办理规范有序、运转有力。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社会救助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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