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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征集公告(第二批)

2026/09/23 2.0w 阅读 438 点赞

滨州市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征集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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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是滨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下服务场所,承担国有企业采购项目评标评审场地服务及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库管理工作。为建立健全采购中心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库,更好地为企业采购提供专业化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第二批)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条件及要求

征集专业范围

本次专家征集不限定专业,具体申报专业类别参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附件1)

专家征集条件

凡有意参加国有企业采购评标和咨询活动,具备以下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可自主申请。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评标评审活动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具有公认的能证明相应专业水平的证书、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等;

3.熟悉并遵守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4.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1年09月后出生);

6.适应电子评标评审需要,熟悉评标评审业务,熟练使用计算机与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电子评标系统;

7.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评标评审活动,认同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因在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国家各部门或省市级评标或评审专家库予以除名、解聘或清退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适宜纳入评审专家库的情形。

如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后被发现存在上述任何情形或在入库后发生上述任何情形,一经查实或通过举报、监督渠道反映并被确认,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库将立即取消其专家资格。

专家征集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9月29日

二、申报程序

网上注册

本次专家征集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专家征集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144.123.109.122:9081/qytpframe),点击“专家注册”进入免费注册个人账号。上传证明材料并选择评审专业(系统填写内容应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评标专家入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登录后,申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行业专业信息,正确选择与本人从事的工作、职称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专业相对应的评标评审专业并上传以下附件: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位、学历证书;

3.个人免冠照(彩色);

4.职称资格证书(包含姓名、照片、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公章等页面),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包含姓名、照片、专业、职业资格、公章、注册变更单位、延续注册等页面),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可在推荐表备注);

5.单位(协会、商会等)推荐表(退休人员到原工作单位开具推荐表)(附件3);

6.《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入库承诺书》(附件4);

7.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付经理、郜经理

联系电话

0543-3180069、0543-3186007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已申报信息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将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原件校核,请申报人员自行保管好原件。审核结果将在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评标评审专家应当在系统内如实填报需回避单位的法定全称、回避原因。申请人须回避单位包括:

(1)本人现任职单位、退休时单位以及持股单位;

(2)本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

(3)本人3年内曾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或担任顾问单位;

(4)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职或担任顾问单位;

(5)本人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主要负责人的单位;

(6)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

(7)其他可能影响本人公正评标须回避的单位。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滨州市滨慧采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2.《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入库操作指南》

3.《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评标评审专家推荐表》

4.《滨慧采阳光采购服务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入库承诺书》

(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取附件)

图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