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山东富霖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伤认定申请限期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山东富霖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2025年9月5日收到关于崔树刚的以“2024年9月11日崔树刚在阳信县河流镇张集红色教育基地工地从事钢筋工过程中不慎致手指受伤”为由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改项目中存在分包,我局于2025年11月3日终止工伤认定程序。崔树刚2026年3月26日再次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4月2日予以受理。因本局通过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将限期举证通知书向你单位送达。现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限期举证通知书》(编号:鲁371622工伤举证(2026)75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
请你单位《工伤认定申请限期举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送达我机关。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本局申请延期举证,经本局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且未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请确认你单位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黄山街道姜洞村村委南300米路西。如果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本局,并提供新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你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动且未告知本局而导致文书无法送达的,相关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文书领取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3号阳信县人社局204 室。
联系电话:0543-8260220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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