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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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建设函〔2026〕16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山东滨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bin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对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来函咨询。
联系方式:滨州市黄河五路355号,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科,0543-3356022。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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