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市退役军人办理转移接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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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含企业养老、机关养老,下同)和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相关工作部署,前期社保经办部门开展2015年至2020年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清理工作。目前工作接近尾声,仍有部分退役军人尚未办理。为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并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待遇及时、准确落实,请以下名单中的退役军人于5月30日前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事宜,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若以下同志的家属、同事、亲友等看到此通告,恳请帮助转告本人。
若您因个人原因不愿办理转移接续,可前往上述地点签署自愿放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承诺书。
特此公告。
滨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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