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205号(受送达人:滨州新禄名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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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滨州新禄名机械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本和与滨州新禄名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205号),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定于2026年6月9日下午15:00在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1110室)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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