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日活动
2026年5月16日,滨州市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日活动。本次活动与《条例》宣传“五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同步推进。
市信访局联合滨城区信访局、滨州农商银行,在滨城区万达广场、彩虹湖社区、山东盛源种业有限公司、授田英才学园等4处地点设立集中宣传点。市信访局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及滨城区部分信访干部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答疑解惑、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电子屏幕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条例》知识,宣传信访工作法治化核心要求。坚持“宣传+服务”并重原则,围绕群众关心的网络、书信、走访等信访渠道,信访事项处理流程与时限,依法逐级走访要求,信访权利义务及违法信访后果等热点问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耐心解答群众疑问。
为增强宣传效果,滨州市现场发放了《信访工作条例》简明读本、漫画解读手册,以及抽纸、手提袋、扇子等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实用新颖的宣传品。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显示屏同步滚动播放信访工作法治化标语,各单位电子显示屏也同步点亮公益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短片。同时,结合《民法典》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条例》《民法典》解读及重点领域普法知识,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县市区也同步组织了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累计开展宣传活动近15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55000余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7000余人次。
本次集中宣传日活动是滨州市2026年《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主题宣传月的重要组成部分。5月份,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宣传、主题宣讲、基层巡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学习宣传,进一步推动《条例》“五进”工作,大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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