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第2026-50号(受送人:孙金凤)

2026/06/03 2.7k 阅读 370 点赞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第2026-50号(受送人:孙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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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凤

本委受理的孙金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658日作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4号二十八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劳鉴伤初字2026581)。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孙金凤目前伤残情况的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送达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62

供稿:劳动和工伤科

撰稿:张家宝

校对:董海波

审核:崔建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