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送达公告2026年第26号(受送达人:李忠华)

2026/06/30 9.8k 阅读 259 点赞

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送达公告2026年第26号(受送达人:李忠华)

浏览次数: 次


李忠华:

经受理李忠华申请职业伤害一案,已依法于2026年5月6日作出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因邮寄于你的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长期未签回文书送达回执。现根据《山东省工伤认定规程》(鲁人社规〔2024〕5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鲁371602不予确认(2026)5号)。内容如下:

    李忠华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确认职业伤害的情形;或者根据《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属于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的情形。现决定不予确认为职业伤害。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