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滨区劳人仲案字〔2026〕第613号(受送达人:吴洪生)

2026/08/18 1.2w 阅读 64 点赞

滨区劳人仲案字〔2026〕第613号(受送达人:吴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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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吴洪生

本委受理吴洪生滨州鑫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劳人仲案字〔2026〕第613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人仲案字〔2026〕第613仲裁决定书。决定结果如下: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庭依法按照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五路黄河十六路东创业政务中心12号楼214室),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81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